12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发文(鲁侨字[2017]33号),通报了国务院侨办批准的2017年度全国为侨公共服务示范单位名单,山东师范大学位列其中。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侨办《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内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全省侨办系统在基层社区、园区、校区扎实开展为侨公共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力推动了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协调发展。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共批准80家单位入选2017年度全国为侨公共服务示范单位,其中高校仅7所。
山东师范大学历来高度重视“为侨服务”工作。1956年学校设立统战部,其中一项任务是为海外归国参加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归侨、侨眷、华人华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学校按照“涉侨无小事”的政治要求,坚守“为侨服务”的基本任务和宗旨,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侨务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提升。党委统战部认真履行为侨服务工作职责,不断提升为侨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山师大校区(社区)为侨服务体系建设,多方面关心关爱新侨的事业发展和老侨生活,让他们切实体会到党的温暖,积极发挥高校侨资源优势服务社会发展,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工作。此次获批全国为侨公共服务示范单位,是国侨办和省侨办对我校为侨服务工作的认可。下一步,党委统战部将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协调各基层单位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发挥侨务优势,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促进侨务工作良性发展,为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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