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所学校都有自己的招生对象和要求,我们在了解学校时一定要清楚学校的招生要求,看自己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也有利于我们填报学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新乡工程师范学院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新乡工程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1.普通类本、专科录取规则: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规则分配专业。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2.美术类本、专科录取规则: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河南省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规则择优录取。对于同一专业进档的最后名次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根据计划实际缺额数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严格执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认可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5.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因身体健康状况致使生活无法自理或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
6.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了综合调节录取批次分数线上生源不均衡状况,学校预留不超过年度招生总规模1% 的计划并上报教育厅审核备案。学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公开透明、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维护公平”的原则使用预留计划,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新乡工程师范学院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校招生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体制。
2.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其他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3.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河南省的招生政策要求,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受理考生及家长关于招生录取问题投诉,认真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了解一个学校同学们一定要了解学校的报名条件、招生要求、招生对象,这样才能判断自己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才有利于同学们选择学校,填报自己适合的学校。如果想了解更多学校的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站。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