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择学校的时候,我们会考虑到学校的各个方面。比如填志愿的时候就常常需要考虑到学校的学费。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的学费、收费情况,希望能给同学们带来参考。
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教育学 | 22000 |
学前教育 | 22000 |
小学教育 | 22000 |
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简介
吉林外国语大学下设师范院系(简称“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学校创办于1995年;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通过司法公证,将学校所有资产全部捐献给社会;2007年成为全国民办高校中第一所也是目前唯一一所“省重点高校”。、
吉林外国语大学教育学院致力于培养“爱教、懂教、善教”的高素质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是有志于从事教师这一太阳底下最光辉事业的学子放飞梦想的乐园。
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教育理念
学院以追求卓越为目标,始终恪守“以学生为中心,办最负责任教育”的教育理念,积极践行“专业+外语”人才培养模式,认真实施卓越教师、卓越教学和卓越人才工程,矢志培养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教师资格证通过率和毕业生就业率稳居省内同类院校同类专业前列,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声誉好,以有爱心、肯奉献、底蕴厚、功夫实、精专业、通外语、强实践而赢得用人单位好评。
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助学政策
目前,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双学位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励制度,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主体,校内奖励制度为保障的多元化奖励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为了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中的《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2.优秀学生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方面健康成长,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的规定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3.单项奖学金。学校为表彰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的学生而设立的。单项奖学金分为学科竞赛奖学金、体育竞赛奖学金、个人才艺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和社会实践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
4.双学位奖学金。为加快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跨学科门类申请学习另一个双学位专业学习,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以学年为单位,对于参加双学位学生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奖励,奖学金金额和比例以当年下发文件为准。
5.社会奖学金。为鼓励学生认真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服务地方建设做贡献,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了社会奖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
6.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学校配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提供办理校园地贷款业务,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7.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国家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助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
8.勤工助学。学校建立勤工助学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鼓励学有余力的困难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一定报酬。学校各有关部门及学生所在学院积极筹建勤工助学基地,努力开辟新的勤工助学岗位,为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创造有利条件。原则上困难生均应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9.临时困难补助。为了缓解因家庭突然变故或身体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而引发的学生经济困难,使其安心学习,学校特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工作开展依据《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10.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学生且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方面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视情况可实行减、免、缓交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有确实困难者,可暂时缓交学费或减免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详见《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11.入伍及退役士兵补偿。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2013]23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可享受退役士兵学费资助(详见《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和退役士兵国家资助实施办法》)
以上就是吉林外国语师范大学的一个收费情况;除了最基本的学费之外呢学校也会有许多的资助和补助的政策;像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这些都是有的。已经入学的同学们,除了关注学校的奖学助学政策之外,也要加强学业的巩固。这些奖助学政策也是和学生的学业成绩,参赛结果直接挂钩的。所以,同学们要加强学业上的学习;争做品学兼优的当代大学生。
展开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