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收费情况又是大家非常关注的话题,毕竟早了解早准备,在大家选择好学校的同时也可以准备好所需的费用,选择学校是一件大事,特别是对同学们来说,关系到以后的工作生活情况,希望大家能多参考各方面条件,选择到理想学校。
长春大学师范学院主校区各专业学费
专业名称 | 学费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400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3500 |
英语 | 4600 |
汉语言文学 | 3500 |
汉语国际教育 | 3500 |
音乐学 | 6200 |
特殊教育 | 3500 |
学前教育 | 3300 |
长春大学师范学院主校区助学政策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核心,秉承“保障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和谐校园、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为总体工作目标,形成了“奖、贷、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解困资助体系。其中包含奖学金、单项奖、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长春大学师范学院主校区发展历程
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原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创办的长春工业会计统计专门学校,后历经多次易名。
1983年更名为吉林机电专科学校。
1987年经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原吉林科技大学、吉林机电专科学校、长春外国语专科学校、长春职业大学4所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大学。
2000年8月,原吉林省林业学校并入。
长春大学师范学院主校区办学条件优良,收费也是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让同学们在报读的时候可以放心,无论大家选择哪所学校,希望大家都能就读期间能够自己努力用功,学习到真知识真本领,才能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同学们都能学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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